再婚配偶能否继承婚前房产?如何确保子女独占产权?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产权纠纷(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涉及金额:1000000
大致情况:我家公广州的,他在我家婆去世几年后跟一个湖北的阿姨偷偷登记结婚了,我们现在村里的房子都是我家公的名字,这些房产都是我家婆在世的时候就有的,那现在那个阿姨有继承权吗?那个阿姨的子女有继承权吗?那个阿姨还想把户口迁过来我们这边,如果不给她迁户口过来对我们是不是比较好?
诉求:我们是只有一本户口本,户主我家公,我家公只有我老公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嫁出去户口也迁出去了。。。怎么样才能把所有房产产权都归到我老公的名下,让那个阿姨及她的子女没有继承权。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无业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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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家公再婚后配偶及其子女可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建议尽快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房产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您家公现任配偶作为合法妻子,在其去世后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而她的子女若与您家公未形成抚养关系,则一般无继承权。关于房产归属问题,您家公目前仍健在,可通过以下方式确保房产由您丈夫继承:
1. **遗嘱安排**:您家公可以立遗嘱明确将房产指定由您丈夫继承,排除现任配偶的继承权。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代书或公证遗嘱),以确保法律效力。
2. **赠与或过户**:您家公可在生前将房产过户至您丈夫名下,但需注意赠与可能涉及税费问题,且需您家公自愿配合。
3. **户口迁移影响**:若阿姨将户口迁入,可能强化其与您家公的共同居住关系,但户口本身不直接决定继承权。不过,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限制其户籍迁移。
4. **证据收集**:若房产确属您家婆遗产且未分割,可主张部分产权归属,但需提供购房出资、登记情况等证据。
建议尽快与家公沟通,优先通过遗嘱或赠与方式明确产权,必要时可咨询律师协助拟定法律文件。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