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宝山区
涉及金额:65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3月30号 按照招聘信息来到了 来了之后招聘信息和工作内容不一样 但是先签完合同交完钱之后才安排的工作 上了两天班觉得不适合要离职 但是公司不给退签完合同交的钱 以未做满合同工期为由 不给
诉求:要求他们退还我签合同交的钱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业务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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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收取合同费用违法,您有权要求全额退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保证金都是明确违法的。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合同费用\”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立即向宝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21-56122703),劳动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费用;
2. 准备以下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原件、缴费凭证、银行流水、工作记录等;
3. 若投诉未果,可直接向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地址:宝山区友谊路15号)。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此类行为可能涉及多项违法,建议您尽快在1年内主张权利,以免超过劳动仲裁时效。您还可以主张工作两天的工资报酬。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