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怎么办?
退费纠纷 4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培训/教育/课程/驾校的退费
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对方公司名称:广州中教互联
涉及金额:11460
大致情况:第一,存在感虚假宣传 对方开始给我说边学边赚钱入不敷出,承诺的高薪兼职我并没有看到,涉嫌虚假宣传
第二,存在诱导消费,引导我开通分期付款(或者贷款),给我接单截图告诉我挣钱快,并且事先诱导我交100元留名额,我已经明确表示卡里没钱并且是学生,你们却还是一直诱导,等等都是诱导消费,
诉求:退课 解除合同,退费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大学生
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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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培训退费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方涉嫌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
首先,对方承诺“边学边赚钱”但未兑现,已构成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消费者可主张退费。
其次,对方通过诱导您开通分期付款并交纳留名额费用,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关于禁止强制交易的规定。学生群体尤其受法律保护,若对方明知您经济能力有限仍施压消费,可进一步主张合同显失公平。
维权建议:
1. **固定证据**:保存聊天记录、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明虚假宣传和诱导行为。
2. **书面投诉**:向广州中教互联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广州市监局)及咸阳市秦都区消协提交投诉,要求介入调解。
3.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合同履行地(咸阳市秦都区)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合同并退费。时效提醒:诉讼时效为3年,建议尽早行动以避免证据灭失。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