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继承过户老二不签字怎么办
房产纠纷 5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产权纠纷(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纠纷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涉及金额:100000
大致情况:爷爷拆迁安置房,爷爷去世了,现在房子拿到了,奶奶要去办房产证,说必须5个子女签字,老2不肯签字
诉求:这种情况是否必须需要子女必须签字,奶奶才能办理房产证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职工
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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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奶奶作为继承人有权办理房产证,但需注意法定继承程序。根据《民法典》规定,爷爷的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奶奶首先享有50%份额,剩余50%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共同确认继承方案。老二拒不签字的情况下,奶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调解:建议先通过家庭协商或居委会调解,说服老二配合签字。可以适当给予经济补偿换取签字同意。
2. 司法途径:若协商不成,奶奶可以向溧水区人民法院提起继承权确认诉讼。法院将依法分割遗产份额,判决生效后可单方办理房产证。
3. 特别程序:如其他子女都同意,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单方申请登记。但需注意老二仍可能提出异议。
实际操作中,建议先收集拆迁协议、爷爷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咨询溧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具体办理要求。若走诉讼程序,整个流程可能需要3-6个月时间。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