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以莫须有罪名扣钱怎么办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涉及金额:2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有
大致情况:以莫须有罪名扣钱
诉求:返回扣款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网吧
所在地: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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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雇主以莫须有罪名扣钱属于违法行为,您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扣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扣款事实。虽然您没有工资流水,但劳动合同和解除通知书可以作为重要证据。建议您尽快整理这些材料,并尝试收集其他能证明工资标准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
其次,您可以向天津市和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投诉时需提交书面材料,包括您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扣款证明等。
最后,您也可以直接向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申请需包括: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扣款证据等材料。
特别提醒您,200元虽然金额不大,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重要。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系统性克扣工资行为,可能涉及更多劳动者权益。建议您坚持维权,这也有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