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收取信息费后提前解约怎么办?
劳动纠纷 3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涉及金额:145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中介Tina,我接了她的单子,国际学校为学生提供翻译服务,工作时间是早上8点30到下午4点,每天580元。她原本要求一直做到学期末,且有明确规定请假时必须找其他老师替代。目前我只做了两周的工作,学校原本老师返回,现在表示不再需要我了。我诉求是退还一半的信息费,信息费总额为1450
诉求:退还部分信息费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老师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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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翻译服务提供者与中介存在劳务关系,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务关系。中介收取信息费后未能保障您的工作期限,涉嫌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介Tina作为劳务中介方,在收取信息费后应当履行相应义务。您实际工作时间仅为约定的四分之一,可以主张退还部分费用。
建议您采取以下维权步骤:
1. 收集与中介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2. 向中介正式发出退款要求(建议书面形式)
3. 如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仲裁不成可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注意:虽然金额不大,但此类劳务中介纠纷在广州地区较为常见,及时维权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在30日内启动法律程序,以免超过仲裁时效。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