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怎么办?

蒲先生 劳动纠纷 2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涉及金额: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培训期工资50一天合理吗,提前结束培训上岗也是50一天,公司未告知要满10天才能算正常工时发放工资

诉求:要求按正常工时发放提前上岗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移动客服

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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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培训期工资50元/天涉嫌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您有权要求补足差额并主张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海口市龙华区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折算日工资约为84元。您培训期及提前上岗期间仅按50元/天发放,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公司行为已构成违法。

    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收集证据**:保存培训通知、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实际工作天数及工资数额。
    2. **协商解决**:先与公司沟通,要求补发工资差额。若公司拒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申请仲裁**:若投诉无果,可在1年内向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及可能的赔偿。

    公司未提前告知\”满10天才算正常工时\”的规定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您可主张该条款无效。建议尽快行动,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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