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求工伤未认定就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合理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我受了工伤,只是想咨询
用工单位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中专
职业 / OCCUPATION
酒店员工
所在地 / LOCATION
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单位已经申请工伤认定了,但是还没认定下来,但是单位就要求我要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单位这样要求合理吗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若工伤尚未认定,单位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为了确认您的工伤等级,进而确定相应的赔偿或待遇。在中国大陆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在工伤认定未有结果前,单位安排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早期的准备步骤,但这不应替代工伤认定的正式结果。
因为劳动能力鉴定通常会在工伤认定之后进行,用以确定受伤员工的伤残等级及相应的赔偿问题。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等待正式的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再根据认定结果进行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您感到单位的要求过于急迫或有其他不妥之处,您可以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工伤认定的进度和相关规定,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此外,考虑到您已正式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按法律规定,单位是应当先等待工伤认定结果,然后再依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您可要求单位依法行事,并且在必要时,可寻求相关法律救济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工伤认定成果出炉前,单位的做法存在一定的争议性,您完全有权利要求按照合法流程行事。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强烈建议您保持与单位的沟通,并确保所有步骤符合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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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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