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无故扣除怎么办?

王女士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涉及金额:7929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8日工资无故扣除,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公积金

诉求:追回应得工资及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发货员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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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需承担法律责任。您可通过劳动仲裁追讨欠薪及双倍工资赔偿。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 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牌等证明劳动关系
    (2) 向西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可同时主张:
    – 拖欠工资7929元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 补缴社保公积金

    3. 注意事项:
    – 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处理
    – 即使没有书面合同,银行流水等也可证明劳动关系
    – 您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4. 赔偿计算:
    除7929元欠薪外,还可主张:
    –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 拖欠工资的25%经济补偿
    – 社保公积金补缴

    建议您尽快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需进一步指导,可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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