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被扣工资还遭踢打怎么办

董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涉及金额:49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五月4日,有监控,我是兼职服务员4天,工资共490但是第一天没偷拿,第二天,第三天偷拿了价值共20元饮料他们查看监控得知了,却没有告诉我,第四天拿了价值35元的,他们跟我提出了扣除全部元工资到后面又给我补发200,并踢了我一脚,这对吗

诉求:要求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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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扣除全部工资并踢人已涉嫌违法,您有权要求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并索赔。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虽然您存在拿取饮料的行为,但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全部工资490元,更无权实施肢体暴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工资需符合法定情形且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您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用人单位踢人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您应立即报警并要求验伤。其次,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您与用人单位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490元工资受法律保护。建议您:
    1. 收集工作证据(监控录像、同事证言等)
    2. 向平桥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376-3770000)
    3.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490元工资及赔偿金

    特别注意:用人单位以\”偷拿饮料\”为由扣工资需举证实际损失,且55元饮料价值远低于490元工资,其扣除比例明显违法。您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扣发的290元差额及50%-100%的赔偿金。

    5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