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虚构购物渠道骗走27000元货款怎么办

宋先生 经济纠纷 5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涉及金额:27000

大致情况:我委托一个自称有购物渠道的人帮忙买东西,结果东西没有买到他还以各种理由不返还27000元货款,最后我发现他并没有这个渠道,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编的,后面我报警,他才陆续转了我一半的货款,这种情况我想告他诈骗,不知道能不能成立。

诉求:偿还我的全部货款,如果他构成诈骗罪希望能判他诈骗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个体户

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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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方虚构购物渠道骗取货款,已涉嫌诈骗罪,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起民事诉讼追偿剩余货款。

    从法律角度分析,对方的行为已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浙江省规定的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为6000元以上,您涉及的27000元已远超此标准。

    维权建议:
    1. 立即整理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2. 向当地公安机关补充报案材料,要求立案侦查
    3. 同时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剩余13500元货款
    4. 如公安机关立案,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并主张赔偿

    关键证据包括:
    – 对方虚构购物渠道的聊天记录
    – 货款支付凭证
    – 对方部分还款记录
    – 证明对方无实际供货能力的证据

    特别提示:刑事立案后,可通过司法机关追缴赃款,但建议同时提起民事诉讼以确保债权。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请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5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