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虚构购物渠道骗走27000元货款怎么办
经济纠纷 5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涉及金额:27000
大致情况:我委托一个自称有购物渠道的人帮忙买东西,结果东西没有买到他还以各种理由不返还27000元货款,最后我发现他并没有这个渠道,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编的,后面我报警,他才陆续转了我一半的货款,这种情况我想告他诈骗,不知道能不能成立。
诉求:偿还我的全部货款,如果他构成诈骗罪希望能判他诈骗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个体户
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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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方虚构购物渠道骗取货款,已涉嫌诈骗罪,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起民事诉讼追偿剩余货款。
从法律角度分析,对方的行为已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浙江省规定的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为6000元以上,您涉及的27000元已远超此标准。
维权建议:
1. 立即整理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2. 向当地公安机关补充报案材料,要求立案侦查
3. 同时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剩余13500元货款
4. 如公安机关立案,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并主张赔偿关键证据包括:
– 对方虚构购物渠道的聊天记录
– 货款支付凭证
– 对方部分还款记录
– 证明对方无实际供货能力的证据特别提示:刑事立案后,可通过司法机关追缴赃款,但建议同时提起民事诉讼以确保债权。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请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