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且拖欠工资怎么办

王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涉及金额:51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5月4号入职5月7号不用我了给我辞退了 不给开工资 一天170块钱 一小时15元 一天记薪11.5小时

诉求:还我血汗钱给我开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普通员工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您有权要求支付3天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您的案件涉及三个核心法律问题:1.工资支付问题:即使仅工作3天,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标准按约定170元/天计算;2.违法解除问题:试用期辞退需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3.赔偿金问题:可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相当于半个月工资)。

    具体维权步骤:首先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然后向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0431-12333),同时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处理。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