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未获批被算旷工扣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涉及金额:6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有
大致情况:在2025.4.26日告知组长4.30号到5.10要请假回安徽淮南处理事情组长说需要一级一级往上报,在2025年4.30号回到安徽后5.6日收到短信说我旷工两天被免职。联系组长组长说请假没有批下来
诉求:追回4月份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操作员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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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追讨4月份全额工资。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扣发工资需符合法定程序,未经批准的请假不能直接认定为旷工。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持有劳动合同和银行流水,已具备主张工资的基本证据。用人单位单方认定旷工需满足三个要件:明确的考勤制度、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公示、员工知晓该制度。若单位未能举证证明这些要件,其免职决定可能违法。
其次,针对请假审批问题,用人单位对请假申请有及时回应的义务。根据《企业职工带病工作管理办法》,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请假申请作出答复,未及时回复视为同意。您4月26日提出申请,单位5月6日才告知未获批准,明显超过合理期限。
具体维权途径建议:
1. 立即向浦东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要求责令支付工资
2. 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4月份考勤记录
– 请假沟通记录(短信、微信等)
– 工资银行流水
– 免职通知
3. 若投诉未果,可在收到投诉结果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特别注意:上海地区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从纠纷发生日起算。您的情况涉及工资追索,建议在6个月内处理完毕以免超过最佳维权期。用人单位若确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还可主张赔偿金,金额为2个月工资。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