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超额完成业绩却被辞退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涉及金额:8473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5年2月17日入职,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完成30万元销售额。实际完成200万元合作协议及5000元回款。2025年5月6日公司无故拒绝出差审批;5月14日微信单方解除合同,未提供书面证明及考核依据;5月16日强行取消考勤权限。公司以”业绩不达标”辞退,有证据
诉求:试用期赔偿:(7000元+500元津贴+330元餐贴)×0.5×2=7830元。五一工资补发:7000元÷21.75天×2天≈643元。依据《劳动法》第51条,法定节假日应支付工资,公司扣减违法。
诉求:支付赔偿金7830元及补发工资643元。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销售经理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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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解除,您有权主张赔偿金和工资补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试用期解除需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针对上海圣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我为您分析如下法律要点:
1. 违法解除认定:公司仅通过微信通知解除,未出具书面证明,且未提供有效考核依据,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1条试用期解除规定。您保留的微信记录和业绩证明是关键证据。
2. 赔偿金计算:您主张的7830元赔偿金计算方式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您月工资7830元(含津贴餐补),试用期半个月工资3915元,双倍即7830元。
3. 五一工资补发:公司扣除法定节假日工资违反《劳动法》第51条。您计算的643元补发金额准确,可同时主张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维权建议:
– 立即向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1年)
– 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a) 劳动合同原件
b) 工资银行流水
c) 微信解除记录公证
d) 业绩完成证明
e) 考勤权限取消记录特别提示:公司可能抗辩称约定30万销售额为录用条件,但您实际完成200万合作协议,已超额完成。建议在仲裁申请中重点强调这一点。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