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不肯见面逃避怎么办
其他类型 1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想协商/起诉离婚,或其他婚姻纠纷
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没有感情了想离婚
诉求:我想离婚,他不肯,删了我的联系方式躲着我,一直逃避不处理问题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自营餐饮
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丈夫拒绝离婚并逃避沟通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民法典》婚姻自由原则。针对这种恶意拖延离婚的情形,我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3个关键步骤:
1. 证据固定:保存所有被删除联系方式的记录截图、分居证明等,这些将成为诉讼中的重要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电子数据可作为有效证据。
2. 协议离婚尝试:通过共同亲友或居委会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尝试,并做好录音取证。若调解无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您可直接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 诉讼准备:收集感情破裂的实质证据(如分居满两年的证明),枝江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3-6个月内安排开庭。诉讼费约为50-300元,符合条件可申请减免。
特别提醒:对方恶意逃避的行为可能涉及转移共同财产的风险,建议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如需要具体诉讼文书指导或程序咨询,可继续了解专业应对方案。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