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蔡女士 劳动纠纷 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涉及金额:8066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规定5月15日发放经济补偿金,拒不发放

诉求:我要求主张公司支付:1.拖欠补偿金8066元。2.逾期利息。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额外支付50%-100%的赔偿金。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平面设计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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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拖欠经济补偿金已构成违法,您有权主张本金、利息及50%-100%赔偿金。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的,应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您主张的8066元经济补偿金及额外赔偿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 向蜀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551-65316511),要求责令支付
    2. 直接向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地址: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3. 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 劳动合同原件
    – 工资银行流水
    – 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
    – 与公司沟通记录

    特别提醒: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在5月15日到期后尽快启动程序。若公司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可向蜀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主张。若需要具体利息计算方式或仲裁申请书模板,可进一步咨询。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