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通过后公司取消录用offer怎么办
劳动仲裁 8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涉及金额:44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面试成功,马上到入职的时候,取消面试offer,要接着拖延
诉求:赔偿一个月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采购专员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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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用人单位单方取消录用offer已构成违约
用人单位在发出录用通知后又单方取消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您的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具体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和保存所有与录用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录用通知书、沟通记录等
2. 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交涉函,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如协商不成,可向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您可以主张的赔偿金额包括:为准备入职产生的合理费用、因信赖录用通知而放弃的其他就业机会造成的损失等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尚未实际入职,无法主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但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因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