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操作草坪机受伤用工单位要赔偿吗
工伤纠纷 3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我是老板,有员工受伤/死亡
用工单位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
涉及金额:5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大致情况:5.26日中午12点左右吃完饭后,服务区拿出新购买的自走式草坪机进行集体学习使用,由服务区水电工带领示范,培训完成后,服务区现场管理办3人离开了现场,12.30左右,一名保安与该物业管理人员使用草坪机,保安想将该草坪机越过路沿石但未熄火,物管人员因不熟悉,想用手帮助抬,随即受伤。
诉求:想询问此次事故服务区作为用工方(物业属于外包公司),是否存在过失责任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服务区经理
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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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服务区作为用工方对物业外包公司员工工伤事故需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具体分析:1 该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午休期间进行设备培训)和工作场所(服务区);2 受伤直接原因是操作工作设备(草坪机);3 物业公司作为实际用人单位未提供足够安全培训。服务区作为发包方需注意: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需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次,服务区在设备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疏漏,新设备培训后未安排专人监管,且允许非专业人员操作危险设备。
维权建议:1 立即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30日内);2 保存好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3 物业公司应先行赔付,服务区需做好连带赔偿准备;4 建议完善外包合同中的安全生产责任条款。
风险提示:若拖延处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且赔偿金额可能随伤情恶化增加。建议尽快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