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老板反悔不给补偿怎么办?
工伤纠纷 5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用工单位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宝山区
涉及金额:5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5月27日上班期间右手被压面机压了,和老板一起去的医院,回来后和老板口头说好了,让我在这里养伤,别的补偿之类的不要了,可是现在我手没好,,他把我赶出来了,现在我身无分文,没地方去,也没钱找律师,希望得到你的帮助,证据我有,本人目前没地方可去,现在在宝山区救助站
诉求:现在自己没钱手也没好也没法生活,希望通过您们的帮助得到法律规定内的相应劳动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厨师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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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已违法,您有权主张工伤赔偿和双倍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使您与老板达成了口头协议,但该协议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由于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您还可以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维权建议:
1. 立即向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这是索赔的第一步。
2. 收集并保存所有证据,包括医疗记录、同事证言、工作证明等。
3. 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工伤赔偿、双倍工资及其他合法权益。即使您现在经济困难,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上海市的法律援助中心会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