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材料员被误列为被告怎么办
经济纠纷 2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被冻结
案发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涉及金额:130000
大致情况:本人作为工地材料员,因工地老板未足额支付材料商货款,成为第三被告。6月11号开庭,现在被财产保全,有劳动合同职务材料员,有公司公章证明我是材料员,证明有工地实际负责人签字,同事。工友签字手印。
诉求:证明自己职务行为。不是债务主体人,申请财产保全异议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材料员
所在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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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材料员被列为第三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您有权在15日内提出财产保全异议。您已具备劳动合同、公章证明等关键证据,建议立即准备书面异议申请,详细说明您的职务行为性质,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审查异议时,会重点核实您是否属于适格被告。
根据《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职务行为的规定,您作为公司材料员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采购行为,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您现有的劳动合同、公章证明及负责人签字等证据,已能初步证明您行为的职务属性。建议您进一步收集采购审批单、付款凭证等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
针对财产保全异议程序,您需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请求解除对您个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法院将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将解除保全。若对裁定不服,您还可申请复议一次。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