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拒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陈先生 房产纠纷 4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买卖纠纷(退定金/延期交房/房屋质量)

纠纷所在地: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涉及金额:460000

大致情况:五月十二号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合同,贷款买房。我的贷款手续通过后五月二十三号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卖方中途变卦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过户后24小时内收齐全款的条例,要求全额给钱才肯过户。中介多次与卖方沟通无果后,与我(买房)联系望我去法院起诉卖方。请问我该怎么办

诉求:希望卖方能够按照合同履行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工人阶级

所在地: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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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卖方违约拒绝过户已构成合同违约,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索赔。依据《民法典》第577条,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并固定证据:完整保存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中介沟通记录、卖方违约证明等关键材料。特别是要留存卖方明确表示拒绝过户的书面或录音证据。

    2. 发送书面催告:通过EMS邮寄《履约催告函》,要求卖方在合理期限内(建议7-10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催告函需注明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保留送达凭证。

    3. 申请财产保全:为避免卖方转移房产,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提供担保(保函或保证金)。龙山区法院立案庭电话:0437-XXX-XXXX。

    4. 提起诉讼准备:若催告无效,应尽快向龙山区法院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诉求包括:判令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支付违约金(一般可主张合同总价20%)。诉讼时效为3年,但建议尽早启动程序。

    特别提示:中介机构在本案中负有协调义务,可要求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作为证据。如中介存在过错(如未核实卖方资质),可另行追究责任。诉讼周期约3-6个月,建议同步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查询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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