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扣薪且未交社保怎么办?

张女士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涉及金额:1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公司试用期间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还有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为由扣除员工底薪,劳动力之后离职,薪资的算法不对

诉求:把扣除的底薪正常发放,补交试用期五险一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销售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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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试用期未缴纳社保和违法扣薪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您有权要求补缴社保并追回被扣薪资,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社保补缴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您可向浦东新区社保中心投诉要求补缴。

    2. 薪资克扣问题:公司以未完成任务为由扣除底薪,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作为依据。若无明确约定,克扣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您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3. 维权途径建议:
    (1)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扣薪通知等
    (2) 先与公司协商,发出书面要求
    (3) 协商不成可向浦东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 最后可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离职后一年内

    4. 特别注意:社保补缴有时效限制,建议尽快处理。劳动仲裁申请需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

    5. 赔偿计算:除补发工资和补缴社保外,您还可主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额外赔偿(应付金额的50%-100%)。

    建议您尽快启动维权程序,避免超过法定时效。如需要具体文书指导或流程咨询,可继续提问。

    3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