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拖欠4600元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涉及金额:4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欠工资款不给结
诉求:结清工资款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门窗安装
所在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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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门窗安装工人被拖欠4600元工资款,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依法维权。建议立即收集工作证据,向太原市小店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友证言、工作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即可主张权益。
维权步骤建议:
1. 尽快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照片、工友证明等)
2. 向太原市小店区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地址:小店区昌盛西街10号)
3. 同步准备劳动仲裁材料(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
4. 可一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特别提醒:农民工欠薪案件处理有绿色通道,太原市已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您的情况符合快速处理条件。建议在欠薪发生后1年内及时维权,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