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且拖欠工资怎么办?

张女士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涉及金额:7298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试用期莫名辞退,乱算工资,扬言说不发工资,有有证据说不会发工资

诉求:要回属于自己金额正确的工资,以及莫名辞退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小红书媒介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无故辞退且拖欠工资已涉嫌违法,您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第82条)。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赔偿金(第48条、87条)。

    **维权建议:**
    1. **收集证据**:保存工作记录、考勤、聊天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的证据。
    2. **协商优先**:书面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留存沟通记录。
    3. **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向天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
    –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高11个月);
    – 违法解除的赔偿金(1个月工资);
    – 拖欠的试用期工资。

    **风险提示:** 未签合同可能导致举证难度增加,建议尽快固定证据。仲裁时效为1年,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