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拖欠工资3800元怎么办

梁先生 劳动仲裁 1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涉及金额:38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5年5月31日到米仙笙快餐店上班,当时未开业,一直在打扫卫生,当时约定月工资为5500元,本人于6月12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一直干到6月24号中午,我再次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单位领导说我不好好上班,和我发生了激烈争吵,当日下午我没再上班。未结工资。有单位考勤

诉求:请求结我21天工资,共38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厨师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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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有权主张21天工资3800元,即便未签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建议立即收集考勤记录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米仙笙快餐店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仍享有劳动报酬请求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21天的工资3800元完全合理合法。

    维权建议:
    1. 立即整理保存考勤记录、工作照片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 向临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478-12333)
    3. 准备材料向临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仲裁申请书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等

    特别提醒:
    –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处理
    – 可同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

    如您需要更详细的仲裁申请书模板或证据清单,可付费查看完整指导。建议本周内启动维权程序,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3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