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拖欠工资3800元怎么办
劳动仲裁 1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涉及金额:38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5年5月31日到米仙笙快餐店上班,当时未开业,一直在打扫卫生,当时约定月工资为5500元,本人于6月12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一直干到6月24号中午,我再次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单位领导说我不好好上班,和我发生了激烈争吵,当日下午我没再上班。未结工资。有单位考勤
诉求:请求结我21天工资,共38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厨师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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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有权主张21天工资3800元,即便未签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建议立即收集考勤记录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米仙笙快餐店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仍享有劳动报酬请求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21天的工资3800元完全合理合法。
维权建议:
1. 立即整理保存考勤记录、工作照片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 向临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478-12333)
3. 准备材料向临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仲裁申请书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等特别提醒:
–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处理
– 可同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如您需要更详细的仲裁申请书模板或证据清单,可付费查看完整指导。建议本周内启动维权程序,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