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用货款抵扣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涉及金额:582749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4年6月15日,本人焦占君在吉木萨尔县佳轩商贸有限公司上班,拖欠工资,以公司转我为公司买材料款抵扣工资。
诉求:吉木萨尔县佳轩商贸有限公司转我各项费用款项,我只有微信记录转账记录,法院让我证人出庭,我没有那么大权利让证人出庭。从我工资扣除货款,诉求查明事实。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服装裁剪,缝纫机维修,老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拖欠工资。您的情况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微信转账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微信转账记录、工作内容等均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用人单位以材料款抵扣工资的行为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5条,您有权要求足额支付被克扣的工资。
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1. 收集所有工作证据(微信记录、转账凭证、工作成果等)
2. 向吉木萨尔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994-6912345)
3. 在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金关于证人出庭问题,您可向仲裁委或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司法机关依法传唤证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特别提醒:新疆地区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有特殊政策支持,您这种情况可优先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协调解决,效率更高。若协调不成,再考虑仲裁或诉讼途径。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