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被克扣怎么办

姚先生 劳动纠纷 2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涉及金额:686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 2月下半个月~2025年 4月7日当时说好的试用期8000一个月但我上班6.75天后离职,老板只算200块钱一天给我,

诉求:需要老板把我扣下的 686 元补给我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喷漆工

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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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686元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您的情况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和工资约定。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次,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您向乐清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电话12333。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最后,如果投诉无果,您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乐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免费的,且您这种情况胜诉概率很大。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包括工资条、工作记录、与老板的沟通记录等。您的情况金额虽小,但法律保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坚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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