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克扣工资且不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仲裁 1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涉及金额:472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入职时间为2月27日,3月28日为入职满1月,该店铺并未提出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克扣工资低于本地平均工资
诉求:请求补给我剩下两个月的双倍工资4720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营业员
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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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已涉嫌违法,您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维权方案和证据收集要点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3月28日入职满一个月后,用人单位就产生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步骤:
1. 立即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牌、考勤记录、工作照片、同事证言等
2. 向观山湖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851-84854110)
3. 准备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
4. 注意1年仲裁时效,建议尽快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特别提醒:个体工商户作为用人单位同样受劳动法约束。虽然您没有银行流水,但其他证据同样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您实际获得的月工资。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