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纠纷 4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涉及金额:34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6月25日入职这家传媒公司,7月12日请假并申请提前一个月离职,当日下午人事部门通知让我搬离该司宿舍,并以追究法律责任天价违约金胁迫我,本人立刻联系该司的经理,予以讲诉本人并非现在就要立刻辞职,称往日工作劳累想休假一日,贵司经理不听,执意不让本人再去工作,并扣除所有合作流水
诉求:本人只想拿回自己应得的劳动成果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学生
所在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您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以违约金胁迫属违法行为。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您的情况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拖欠工资3400元
– 以违约金胁迫2. 维权途径
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向聊城市东昌府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 支付拖欠工资3400元
–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的代通知金3. 证据准备
建议您尽快收集以下证据:
– 劳动合同
– 工作记录
– 工资拖欠证明
– 与公司沟通记录4. 特别提醒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用人单位以违约金胁迫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您完全有理由主张合法权益。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