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以业绩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怎么办?

张女士 劳动仲裁 1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涉及金额:1715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9年入职德华安顾人寿公司,公司让签的三方山东人才在线,今年因为生病六月份业绩考核不及格,让我自己离职,我不同意自己离职,然后公司七月十六号下班通知退回三方,第二天就注销工号。公司说我们业绩不合格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还有不能胜任工作,我们要求公司给书面辞退书,公司说没有让我找三方

诉求:公司因为业绩为理由辞退属于违反劳动法?要求n加一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保险销售

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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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以业绩为由辞退员工需符合法定程序,否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主张N+1经济补偿。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直接以业绩不合格为由辞退,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2. 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号注销证明、工作记录等
    (2)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N)
    – 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
    – 补缴社保等合法权益

    3. 特别提醒:
    您与山东人才在线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不影响您主张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您在仲裁时效(1年)内尽快采取法律行动。如需进一步指导,可付费咨询详细维权策略。

    2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