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克扣怎么办?

陈女士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涉及金额:8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入职不交保险,上八天班离职要扣月工资百分之二十工资,一个月工资2500

诉求:补交保险,讨回正常出勤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前台

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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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补缴社保并追回被克扣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违法行为,克扣工资更是明令禁止。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用人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明显违反《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强制性规定。即使仅工作8天,用人单位也应当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针对社保补缴问题,您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材料向沈阳市沈北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投诉。

    其次,关于工资克扣问题,用人单位以离职为由扣减20%工资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您实际工作8天的工资应为2500÷21.75×8≈919.54元(按法定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

    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材料
    2. 向沈阳市沈北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24-89862733),要求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和支付工资
    3. 若投诉未果,可在离职后一年内向沈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仲裁时可同时主张:补缴社保、支付欠薪及50%-100%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特别提醒:虽然涉及金额较小,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应当被纠正。劳动监察投诉不收取费用,且处理周期较短,建议优先选择此途径。若需要进一步指导具体投诉文书撰写,可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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