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宣传不退款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培训/教育/课程/驾校的退费
所在地 / LOCATION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对方公司名称 / ENTITY
广州榕夏森百货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 / VALUE
299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小学
职业 / OCCUPATION
务农
所在地 / LOCATION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夸大宣传,不退款,二次收费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退款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并主张赔偿,维权时效紧迫。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商家夸大宣传和二次收费行为构成欺诈,您可向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提起诉讼。建议立即收集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法律支持您追回2990元费用及相关损失,行动越快成功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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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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