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宣传不退款怎么办?

关先生 退费纠纷 1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培训/教育/课程/驾校的退费

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对方公司名称:广州榕夏森百货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2990

大致情况:夸大宣传,不退款,二次收费

诉求:退款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务农

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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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并主张赔偿,维权时效紧迫。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商家夸大宣传和二次收费行为构成欺诈,您可向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提起诉讼。建议立即收集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法律支持您追回2990元费用及相关损失,行动越快成功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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