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配合盖工伤医疗补助金章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用工单位所在地 / JURISDICTION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涉及金额 / VALUE
31583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中专
职业 / OCCUPATION
商务专用
所在地 / LOCATION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2.10.27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后申请工伤保险已通过,伤残鉴定十级,已领取伤残补助金,现于2025年08.25已办理离职,现在向公司申请就业补助金和配合加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表的章,公司互相推辞,敷衍,找各种理由,导致一个星期过去了也没盖到。就业补助金也不正回复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配合盖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表的公章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公司有法定义务支付就业补助金并配合盖章,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十级伤残职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本地规定执行,南昌市东湖区适用江西省平均工资计算。拖延盖章属违法行为,您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立即收集工伤认定书、离职证明等证据,书面催告公司,若3日内无果,直接提交仲裁申请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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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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