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劳动仲裁 1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
涉及金额:2322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经过朋友介绍到他那里上班的,6月27号开始上班到7月10号,因为是做临时的,所以就没有继续上班了,工资什么时候发?他说七月底,但是到月底他还是没发,然后游完他又说到8月5号,然后就一直拖拖拖一直不发,直到现在
诉求:把我劳动的工资发给我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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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需承担赔偿责任。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并采取行动,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已违反劳动法规,您可向永康市劳动监察大队实名举报,或直接向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需准备以下材料:工作记录(如聊天记录、考勤证明)、雇主身份信息、工资约定证据(如微信聊天提及“七月底发薪”)。仲裁申请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前情况紧迫,拖延可能导致证据灭失或时效过期。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工资,拖欠行为可主张50%-100%赔偿金。行动步骤:1. 整理所有沟通记录;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12333);3. 同步申请劳动仲裁。若需协助起草文书或流程指导,可进一步咨询。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