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广告欺骗消费者怎么办?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
涉及金额:1147
大致情况:时间:2025年6月18日,拼多多广告欺骗消费者,无财产损失,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暂行办法。但未作出责任判定,有证据证明拼多多过错(客服表示系统问题)
诉求:按照拼多多承诺的10倍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务农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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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拼多多广告欺诈可主张十倍赔偿,证据确凿维权路径清晰。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但若涉及食品或药品安全,可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十倍赔偿规定。您需确认商品类型是否符合此条款。
您的证据包括客服承认系统问题的记录,这属于关键举证材料。建议立即整理所有聊天记录、订单详情及广告截图,通过12315平台或向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投诉,强调对方过错及调解未果的事实。若行政机关不予处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您知道权利受损之日算起。
注意保存电子证据的原件,避免过期丢失。维权过程可能耗时,但证据充分时胜诉率较高。及时行动以防止对方拖延或证据灭失。
3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