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索赔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涉及金额:26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6月10号入职,试用期一个月,到今天没签合同没入保险

诉求:要求赔偿2个月双倍工资,加上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外加2000元未给的奖金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电商美工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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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未签合同已构成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书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您入职已超一个月,可索赔2个月双倍工资约26000元。经济补偿方面,根据第四十六条,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解除合同可获一个月工资补偿约13000元。奖金2000元若属约定应得,可一并追索。维权步骤:收集工作记录、沟通证据,向青岛市城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未签合同风险高,建议尽快行动以避免证据缺失。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