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索赔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6000 元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学历 / EDUCATION
中专
职业 / OCCUPATION
电商美工
所在地 / LOCATION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6月10号入职,试用期一个月,到今天没签合同没入保险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求赔偿2个月双倍工资,加上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外加2000元未给的奖金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未签合同已构成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书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您入职已超一个月,可索赔2个月双倍工资约26000元。经济补偿方面,根据第四十六条,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解除合同可获一个月工资补偿约13000元。奖金2000元若属约定应得,可一并追索。维权步骤:收集工作记录、沟通证据,向青岛市城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未签合同风险高,建议尽快行动以避免证据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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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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