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手续拖延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

涉及金额: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劳动合同写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程序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甲方有权按照旷工处理。 请问我在试用期辞职,根据合同的这条内容,我是不是要一直正常工作直到离职手续办完,我已经提前三天告知,那如果手续一直不办好,我是不是要一直去上班?

诉求: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银行从业人员

所在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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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辞职已提前三天通知,无需无限期上班,但需注意离职手续办理的合理期限,否则可能面临旷工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然而,合同中规定需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这属于合理要求,但手续拖延不构成您无限期工作的义务。建议您书面催促雇主加快流程,并保留通知证据,以防纠纷。若手续无故拖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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