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不放人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1085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先是找了领导说明自己要离职的原因而后2025年8月24日写的辞职单,并拍照保留了照片,现在是2025年9月24日辞职到期了,财务那边说没有收到我的离职申请没办法签工资单,我又找领导当面对质他就拖着不放人

诉求:要求公司放人并结清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IPQC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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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您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已生效,公司无权拖延。建议立即收集证据维权,避免工资损失扩大。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于2025年8月24日提交书面辞职单并保留照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以“未收到申请”为由拒绝结清工资涉嫌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离职时工资应一次性结清,财务拖延可能构成恶意欠薪。您需尽快向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拨打12333),并提交辞职单照片、银行流水、合同解除通知书等证据,主张10850元工资及50%-100%赔偿金。若公司继续拖延,应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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