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被降薪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涉及金额:12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9月11日入职,9月27日沟通离职,站长不同意,表示必须干满一个月不然单价降到两块钱(入职沟通单价4.2元一单),

诉求: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需要结清工资办理离职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饿了么骑手

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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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离职是合法权利,雇主无权强制工作或降薪。建议立即收集证据维权,避免工资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合同,雇主必须结清工资。您未签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可向夷陵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维权需保留沟通记录、工作证明等证据,及时行动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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