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欠薪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乐东黎族自治县

涉及金额:3333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入职通知书通知9月20日入职,然后有签订劳动合同,3年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从9月20日至12月19日,然后约定居家办公,薪资5千,无假期,所以工作在企业微信中沟通进行,10月10日提出离职,经理直接把我踢出企业微信,并在个人微信语音沟通中说不会发放任何薪资

诉求:拿到该拿到的薪资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会计

所在地: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乐东黎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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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欠薪属违法,可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追讨3333元薪资,避免超时效风险。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及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您约定的月薪5000元,即使仅工作9月20日至10月10日,雇主仍需支付对应薪资。企业微信记录和微信语音可作为电子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欠薪事实。

    鉴于未发工资流水且合同未解除,建议:1. 收集入职通知、劳动合同、企业微信聊天记录及微信语音录音(需完整保存);2. 向乐东黎族自治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乐东黎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支付欠薪3333元及赔偿金;3. 注意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10月10日)起算。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