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涉及金额:8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8月24日至10月19日在慧心托管中心担任英语教师,拖欠工资,贬低教学能力差等各种理由编造谣言,已投诉当地的人社局,但目前没有回应。

诉求:目前我只拿了1000元,剩下的工资未结算,聘用单位也不说具体工资发多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英语教师

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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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拖欠工资已违反《劳动法》,建议立即收集银行流水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维权,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导致权益受损。

    针对您被拖欠工资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您未签署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银行流水可作为关键证据。首先,整理工作记录、沟通记录和银行流水,证明欠薪事实和金额。其次,向和静县劳动监察大队再次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强调用人单位编造谣言可能构成侮辱,可一并主张赔偿。如果仲裁无果,可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拖欠工资属于常见劳动纠纷,及时行动可避免证据丢失,提高追索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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