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申请被拒怎么办?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金山区

涉及金额:150

大致情况:父母生两姐妹,幼年时母亲生病而残无劳动能力,父亲批宅基地一个,姐姐成年还债建房,出嫁妹妹,后来妹妹女儿掉河死了家中产生矛盾离婚,后来又组建家庭生有一女,投靠父母迁回原农村,在迁时父母征地是非农业,而她农民也变非农业了,但是她在前夫家没有田和房宅,沒得到任何补偿,现在是原农村集体经

诉求:妺妹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房居住,批宅基地村委不准,政府部门不给办,她是祖国的公民吗?她还是一个残疾人,现女儿是智力三级残,政府让她跟姐姐分房产,让她居住,那我的儿女住哪里?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农民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金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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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针对宅基地申请被拒和集体经济成员资格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定,您妹妹作为原成员且残疾,有权主张居住权益。村委和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可能违反法律,需立即收集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避免权益丧失。建议联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争取合理安置,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核心,需核实户籍和征地记录,确认成员身份。宅基地申请被拒可向上级部门投诉,强调残疾人优先政策。房产分割需依据家庭协议或法院裁决,平衡姐妹权益。成员资格争议应尽快解决,防止长期无房居住风险。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