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迫离职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涉及金额: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1月5日,拿出不合法的协议,逼迫我离职,

诉求:要回薪资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奶茶工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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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劳动报酬被拖欠且未签合同,您有权依法追索薪资,建议立即收集证据维权。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您未签署合同,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您被逼迫离职涉及违法解除,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维权途径:首先收集证据,包括工作记录、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录音)和雇主信息,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然后向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时效性,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

    潜在风险:未签合同可能影响证据收集,但通过其他方式佐证仍可维权。行动建议:尽快启动程序,避免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超过时效。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