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虚假招聘且不签合同不缴社保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涉及金额:2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我们公司的盈利性质是以招生中老年让他们来买课,当初我面试的时候,面试官说我们公司是政府办的老年大学,不愁招生还说试用期没有销售任务或者招生任务,后续我来上班之后跟我说是有招生的任务,还给我们定下了一个月公司要招50个人,招不到人末位淘汰。我们也不交社保和也不签合同

诉求:投诉公司,申请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教务老师

所在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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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签合同、不缴社保及违法设定考核均属违法。您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请务必收集证据。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东营青松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招聘时进行虚假陈述,声称是“政府办的老年大学”且无销售任务,但入职后却设定不合理的招生指标并威胁“末位淘汰”,这已涉嫌欺诈用工。更为关键的是,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您可以据此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对于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由的单方面行为,这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其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此外,公司未缴社保,您有权要求其补缴或折现补偿。

    您的核心诉求是投诉与索赔。维权途径清晰:首先,请系统整理并保存好所有证据。这包括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牌、工作沟通记录、工资发放凭证、解除通知书)、公司设定不合理考核任务的证明(如通知、聊天记录),以及公司虚假宣传的证据(如招聘广告、沟通录音等)。特别是您持有的《解除通知书》,是证明劳动关系终结原因的关键文件。

    其次,携带这些证据前往公司所在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查处其不签合同、不缴社保的违法行为。同时,您应立即向东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将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补缴社保等诉求一并提出。鉴于公司行为涉及虚假宣传,您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此事具有紧急性,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如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算,请切勿拖延。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是您维权成功的基石,务必妥善保管。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