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拖欠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涉及金额:6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公司为了逃避责任注销公司,仲裁打电话说案件不能进行下去,他们要出一个不受理的东西给我,但一直还没出。我需要知道后期怎么进行下去。

诉求: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销售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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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注销不能免除其债务,您仍可向公司股东等责任主体主张权利。针对公司注销以逃避仲裁责任的行为,您的维权路径并未被阻断。关键在于确定新的责任承担主体并采取相应法律行动,以追索您的65000元劳动报酬等权益。

    公司于劳动仲裁期间恶意注销,意图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义务,该行为不影响您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如存在未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尽清算义务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您的案件在仲裁程序上可能因一方主体不存在而中止,但实体权利并未灭失。

    您当前的核心任务是明确追索对象并转换维权途径。首先,应尽快向仲裁机构获取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这是您启动后续程序的关键法律文书。其次,凭此文书及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记录、沟通记录等),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原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要求其对公司拖欠您的65000元劳动报酬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举是追究股东违法注销公司责任、维护您劳动报酬权益的有效法律手段。

    整个维权过程需注重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特别是能证明您与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欠薪事实的材料。虽然程序因公司主体变化而变得复杂,但法律为您提供了明确的救济渠道,请务必积极行使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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