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少发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涉及金额:7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1月少发700 说我12月旷工 但我12月没有上班

诉求:让店里发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餐饮

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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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即便未签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扣发工资需承担举证责任。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您与雇主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您提供了劳动,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关于雇主声称您12月旷工并因此扣发11月工资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首先,扣发工资与主张的旷工发生在不同月份,逻辑上不成立。其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旷工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雇主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您12月存在旷工行为,其扣薪理由不能成立。您需要收集能证明您在11月提供劳动以及约定工资标准的证据,例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与雇主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等)。

    您的核心诉求是追索被拖欠的700元劳动报酬。建议您按以下步骤维权:首先,与雇主李洪波进行正式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并要求限期支付。其次,若协商无果,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这是处理此类欠薪问题较为快捷的途径。最后,您也可以依法向管城回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工资应发未发之日)起计算,请务必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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