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涉及金额:18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18年12月27日
老板拖欠6个月工资,每个月工资4500
临近元旦回家,找老板要,老板拒绝开支,并未签署劳动合同
诉求:把工资给我就行,并赔偿损失200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烧烤师傅
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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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需依法加付赔偿金。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请尽快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拖欠您六个月工资共计18000元,且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关于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其次,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可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定权利。关于您诉求中的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逾期不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您可以要求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您的维权途径清晰:第一步,立即收集并整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与老板沟通讨薪的录音或微信记录等。第二步,携带这些证据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即烟台市芝罘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责令其支付。第三步,如果行政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或者您希望直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等诉求,您应在法定仲裁时效内(自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鉴于金额明确且事实相对清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有效方式。请务必重视时效问题,避免因拖延导致权利无法实现。
4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