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工资被无故克扣3000元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涉及金额: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离职 扣我3000 本来说好的不扣钱 现在在我们离职之后,无缘无故工资条上写着扣我3000 问了店里管理层他们都不管 老板也不回信息,不接电话

诉求:追回3000要回我的正常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助教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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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您离职后单方面克扣3000元工资,且未出具任何书面说明,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并可主张相应的赔偿金。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的行为可能构成无故克扣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鉴于您已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明确,这为您维权提供了有利基础。虽然您目前缺少银行流水和解除通知书,但这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您手中的工资条、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据。

    您的核心诉求是追回被克扣的3000元工资。为实现这一目标,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并整理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约定工资标准以及本次克扣事实的证据。证据链的完整性将直接决定您维权的成功率。证据准备充分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即杭州市滨江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向滨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此类纠纷的主要途径,且不收取费用。在仲裁过程中,清晰陈述事实并出示证据是关键。如果仲裁裁决支持您的请求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个维权过程需要您保持耐心并积极跟进。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法律为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启动法律程序是维护您自身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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