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奉贤区

涉及金额:15778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周东红、女、15800589992、徐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光钱路1259号),要求支付工资3046.15元、超出工作8小时的经济补偿金3165.52元,工作期间住宿费1567元,合计15778.67元。未签订合同

诉求:(周东红、女、15800589992、徐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光钱路1259号),要求支付工资3046.15元、超出工作8小时的经济补偿金3165.52元,工作期间住宿费1567元,合计15778.67元。未签订合同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资料员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奉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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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关键在于收集考勤、工作记录等证据,并立即向奉贤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未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明显过错,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主张的工资3046.15元属于劳动报酬,受法律保护。关于超出工作8小时的经济补偿金,实质是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您需要提供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工作期间的住宿费1566元,如果属于用人单位承诺报销或应当承担的费用,您也需要保留相关凭证。由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在奉贤区,您应向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在申请时,请务必提交申请书、您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以及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所有证据,例如工资银行流水、工作证、盖有公章的文件、同事证言等。工资银行流水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关键证据。鉴于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合同,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您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请务必注意仲裁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例如离职之日)起计算,切勿拖延。立即着手整理并复印所有证据材料,前往奉贤区劳动仲裁院进行咨询和立案,这是您当前最紧迫和正确的维权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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