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的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涉及金额: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拖欠工资,25年十一月工资到,现在26年一月还没发

诉求:结算工资,离职走人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裱花师

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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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需依法支付。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追索被拖欠的3000元工资。鉴于未签合同,需重点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或与雇主陈亚军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等),这是维权的基础。建议立即行动,向宜昌市西陵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投诉,或向西陵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您的诉求是明确要求结算工资并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及时维权是关键,拖延可能导致证据灭失或超过法定时效,从而增加追讨难度。请务必整理好所有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主张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您的劳动报酬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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